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企業。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意義
1、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獲得各級政府部門的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2、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25%降為15%,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實現了由區域政策向產業政策的轉移,扶持和鼓勵了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3、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科技研發管理水平,重視科技研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4、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
(二)、申請認定的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性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
3.企業的技術和產品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或達到國際上近十年內先進技術水平 ;
4.有良好的市場前景或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的出口創匯的先進技術產品;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
7.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國家要求。
8.具有企業章程和生產、技術、財務等管理制度
9.具有相應的研制、生產條件及產品質量保證措施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考核指標
序號 | 指 標 | 賦值 |
1 |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 30分 |
2 |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 30分 |
3 | 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 20分 |
4 | 成長性指標 | 20分 |
合計 |
| 100分 |